I类电动工具(普通型电动工具)。这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除依靠基本绝缘外,还有一个附加的安 全措施,即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接起来。当基本绝缘失效后,可能意外带电的金属部件不致带来触电的危险。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接零和接地都可作为这类设备的附加安 全措施。接零可在漏电时实现速断,并能降低这些金属部件上可能出现的对地电压。I 类电动工具外壳特点一般都是全金属。
II类电动工具(绝缘结构全部为双重绝缘的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超过50 V。这类设备具有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的安 全防护措施,但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按外壳构成,II类可分为三种:第 一种是绝缘外壳的II类设备。;第 二种是金属外壳的II类设备。第 三种是兼有以上两种外壳的综合性II类设备。II类电动工具外壳有金属和非金属两种,但手持部分是非金属,非金属处有“回”符号标志。
Ⅲ类电动工具(即特低电压的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这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解靠特低安 全电压供电来防止触电,在工具内部不得产生比特低安 全电压高的电压。特超低安 全电压的供电电源必 须符合安 全电压电源的要求。同时,Ⅲ类电动工具的绝缘需要符合加强绝缘的要求。Ⅲ类电动工具外壳均为全塑料。